依据2018年朝阳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的安排,根据建设部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由市开发办采取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受检企业的方式,对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中了解到,各企业都能够按照建设部《资质管理规定》执行,没有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行为、没有出租出借出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行为、没有工程质量低劣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现象,在房屋交付使用时能够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要求发放《住宅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企业地址变更没有办理变更备案手续2家,有朝阳屹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朝阳嘉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企业法人代表变更没有办理变更备案手续1家,朝阳嘉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企业主要经营、工程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变更,没有办理变更备案手续2家,朝阳嘉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朝阳恒通投资有限公司。
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意见反馈单”中明确指出,并要求有问题的企业立即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进行整改。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自查的方式,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按照《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预以整改。在今后房地产开发行为中要严格按照《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今后,如再发现违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