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模式工程监理综合合作细则监理合作合作范围全国合作内容监理合作合作形式综合监理合作合作期限长期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首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报材料是否、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网上申报信息与上传材料是否一致等。例如,如果申报材料缺少关键的人员注册证书扫描件,或者申报表格填写不完整,都会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在这个阶段,企业可能会收到主管部门要求补充或更正材料的通知。
其他条件审查
还会对企业的注册资本、办公场所、设备等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检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否真实到位,办公场所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等。例如,通过查看企业的银行验资报告核实注册资本,实地查看办公场所的面积和设施是否满足办公需要。
公示与公告
公示阶段
如果企业通过了受理审核阶段,主管部门会将拟批准资质的企业名单在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7 - 10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以对企业的资质申报情况提出异议。例如,同行业企业或者相关利益方如果发现申报企业存在业绩造假、人员资质不符等问题,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
公告阶段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主管部门会正式发布公告,批准企业获得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可以在公告发布后,按照规定领取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企业合法开展工程监理业务的重要凭证,企业应当妥善保管。
资质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工程监理资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是否按照资质等级和范围开展业务、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工程监理质量是否达标等。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如资质范围承接业务、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等,主管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措施。
材料准备复杂
资质申报需要大量的材料,包括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等多种文件。这些材料的格式要求、内容规范都很严格,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准备。而且,材料中的任何一个小失误都可能导致申报失败,例如,人员证书扫描件不清晰、业绩时间与合同不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