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还能和解吗?法院判决书已经下来的话,说明对于这件事已经盖棺定论,但是如果法院判决书已经下来这种时候当事双方达成的和解会有作用吗?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是否还能够和解。(推荐阅读:刑事案件可以撤诉吗?)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还能和解吗?
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能否和解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民事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如果判决还在执行中,并没有执行结束,此时如果当时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也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进行执行。当然,如果其中一方不遵守和解协议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2、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原告属于公诉人,法院是不能进行调解的。也就是说,不管是否法院已经进行判决,均不能调解。
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法院可以对案件中的民事部分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成功,被害人对赔偿比较的满意,表示不再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之下,法院可以对被告进行从轻、减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处罚。
即便是法院判决书已经下来了,还未生效的话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没当事双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之下达成调解。
4、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本着不起诉不处理的原则,自诉人就是原告,如果自诉人决定撤诉结案,法院也可以出具调解书进行结案。
自诉案件在判决书下来之后,正式生效之前,如果双方达成和解,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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