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数据,划分机器设备的类别
1)反映待评资产的资料。包括资产的原价、折旧、净值、预计使用年限、己使用年限、设备的规格型号、设备完好率、利用率等。
2)证明待评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资料。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文件,如有变动,应查阅产权转移证明等。
3)价格资料二包括待评资产现行市价,可比资产或参照物的现行价格资料,国家公布的有关物价指数,评估人员自己收集整理的物价指数等。
4)资产实存数量的资料。通过清查盘点及审核资产明细帐和卡片来核定资产实存的数量。
除只对某一台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外,一般地说,对企业机器设备进行评估,都要视评估目的、评估报告的要求、以及评估的工程枝术特点进行适当分类。
加强评估工作的管理,规范评估单位的委托程序及委托主体。项目审计中,对于评估单位的委托及委托主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人员应要求相关项目单位提供评估单位委托流程,根据法律法规判断委托流程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要关注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审计人员要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项目特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准确合理判断。
电子设备残余价值评估应采用报废市场案例,避免使用二手市场可用设备交易案例。
设备评估采用原地续用假设时,重置成本应考虑设备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移地按原用途使用假设时,是否考虑移位成本需与委托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