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七部委12号令《评标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这里须说明的以下几点: a.提供投标书的份数多少应根据标的物大小、参加评标人数而定,以便于评标为原则。4-5份、5-15份。 b.评标方法、货物、服务、工程各不相同,下面在讲评标方法中再介绍。 c.投标有效期要到签约后28-30个工作日。 d.国际招标要投标金,国内招标因开金证明困难,而且金证明的信誉不好,我们尽量推选投标金制度。
这是招标书主要的内容,主要由使用单位提供资料,使用单位和招标机构共同编制。 下面以机床为例说明编制技术要求和附件时应注意的事项。 当然项目不同对编制标书有不同的要求,但这里不涉及不同点,只讲共同点。设备的技术要求及附件包括的主要内容有: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性能指标、控制方式及自动化程度、工艺流程、检查验收方式及标准,还包括对原材料、零配件、工具、包装的具体要求,以及安全、环保、节能、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附件通常包括典型零件加工图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