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6月底(先教委年检再民非年检)教委年检:3-4月份民非年检:至6月底之前
二、教委年检资料1.2017年度报告书(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
2.2017年海淀区民办培训学校年检自查表。
3.2017年海淀区民办培训学校基本情况表。
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一份。
5.举办者有关材料:举办者为单位的应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举办者为个人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未交经发改委备案的学校收费备案表、学校收退费办法及公示方式等有关材料的,应补交。未交《银行开户证》复印件的(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应补交。未交学员投诉平台成员、主管领导名单及电话的,应补交。
8.学校专任教师名册。
9.学校通讯方式有变化的,应提供新的学校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