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代理服务项目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及申报手续
2、住房公积金基数采集及核定
3、住房公积金员工增、减变化申报及缴费
4、住房公积金的补交清册申报
5、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支取办理
6、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转移手续
7、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办理
,明材料,社保代缴,补缴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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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老师: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本养老金手续。
(二)缴费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12年前的缴费数,可按2011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13年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