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培训机构经营执照培训资质I37-I68O-48O6苑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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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区办理教育培训类资质的政策要求略有不同,下面海淀区政策为例:先办理教委的办学许可证,再办理民政局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区教委审核预计两个月左右,教委材料如下:
一、办学申办报告。举办者为个人的,申办报告应有举办者本人签字。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申办报告应由该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下述内容:
1.举办者名称或姓名,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名称、地址,拟任校长或中心主任、决策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2.办学内容,招生对象和规模,办学层次、类型或形式,目标;3.办学条件、经费筹措来源、数额及管理使用办法;4.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内部管理架构及机制。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1.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提交本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举办者为企业的,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2.举办者为个人的,应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联合出资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
三、办学场地证明:1.自有办学场地的,需提交该场地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2.租赁场地办学的,应提交该场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租赁协议原件;3.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文件;4.消防验审相关文书。
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1.培训机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内容、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说明学校法定代表人由校长或董事长兼任;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或条件;8.该章程修改程序;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档案关系所在单位证明。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证明;
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全体组成人员会议纪要;七、董事长和董事等决策机构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八、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复印件;九、所设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十、按要求填写的海淀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通信录;十一、北京市海淀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备案表;
以上提供的书面材料均应小四号字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在纸上,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原件交验后,退回交件人。复印件除注明外,均为一份,由审批部门留存。上述黑体字为主要项目,其他为详解。地址要求五百平方米;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批证。本公司,是一家以主营办理北京培训机构,注册教育公司,北京技术培训公司,开办培训机构企业。本公司经营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