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SP经营许可证,是由工信部和通信管理局两个部门来负责审批的。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在办理年检时要求办理者按照相应的范围将年检材料提交到正确的部门。
详情如下: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全网SP证原件扫描件及原件。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网站接入协议或主机托管协议复印件;接入上的ISP证或托管上IDC证复印件。
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企业的业务经营方式是:在通信网的业务承载平台的基础上,对信息内容继续加工,建立计算机数据库,通过专线或互联网联网,以短信息为主要服务形式向电信终端用户提供公众信息服务、个人信息服务、商务信息服务,同时适当辅以彩信、游戏、移动电视等信息服务。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短信、彩信, WAP 、铃声下载、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