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影视制作许可证办理/广电资质代办 咨询电话李经理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证条件:
1.具有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
资金和工作场所;3.在申请之日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
营许可证》的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应提交的
材料:1、股东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公司章程。(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还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公司章程,逐层上溯,直至较终出资人)3、营业执照原件(未成立企业我方协助核准名称、工商注册)
。4、联系方式:手机号,座机号。5、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
简历及业绩说明,和广播电视相关学历、培训、资质证书等材料)现役军人和外籍人士不得担任此职位。6
、公章。
办理广电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2.公司章程
3.注册地址证明
4.导演、编辑、制作3人的影视相关证件。
5.涉及到法人股出资,需法人股追溯到自然人出资(有外方股东则不能办理)
6.法人电话、固话、简历、身份证、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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