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北京非公募基金会需要的材料 — 找李女士,让您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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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基金会的基本材料和条件:
1、成立申请表;
2、章程草案;
3、验资正明和住所正明;
4、理事名单、身分正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二、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条 基金会章程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四、成立基金会需注意事项
1、办基金会是在民政局审批、证书有效期5年、每年都需年检
2、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
3、基金会法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路15号时代风帆大厦二区2501
眼看道理讲不通,罗玥终决定离开比利时。临走前,她站在酒店大厅,驻足良久,想再次看了看这个他曾经工作过五年的地方。罗玥怀着失落的心情徘徊在街头,然后坐上公交车回家。可是因为租金的事和房东闹得不欢而散,让她的心情更加郁闷。 就在这时,西蒙打来电话。罗玥以为事情有了转机,欢天喜地的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