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一、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权的正式法律凭证。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商标注册证》。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文件
(1)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A、《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B、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及复印件;
C、领证人的身份及复印件。
(2)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A、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及复印件;
C、领证人的身份及复印件;
D、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注意: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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