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房价飞速上涨,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稳定也收到了影响,导致越来越多的房产交易纠纷,终走上法庭。那么,房屋纠纷法院怎样处理?人民法院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时一般会遵循6大原则:
(1)有利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促进交易成功。
(2)依法保护合同的原则,契约至上,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严格掌握合同的解除。只要不是根本性的违约,并且一方提出要求的,法院不支持解除合同的请求。
(4)历史遗留问题,从轻解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以前的行为,不以现存的法律严格规范。
(5)安全原则,工程质量问题,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得判令交付。
(6)对应当履行的法律批准手续,如未履行,因此应当判令合同无效的情况,只要在诉讼期间补办了批准手续,仍按照有效处理。
如开发企业不具备开发资质,建筑企业不具备承包资质,土地使用权转让没有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无偿划拨的土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未缴纳出让金,农村集体的土地未通过国家征用等,上述违反法律规定、欠缺法定要件的情况,只要能在诉讼期间弥补所欠缺的法定要件,即可以按照有效处理。
信之源房产纠纷律师:哪些房地产案件法院不受理?
房地产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不动产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此在不动产的诉讼中,不能约定管辖,也不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目前,有三种案件不受理:
(1)历史遗留的落实房产政策问题;
(2)通过行政划拨调整来的房产;
(3)单位与职工的分房、腾房、占房的纠纷。
信之源房产纠纷律师提醒:房价上涨的速度我们没有办法预测,发生房屋纠纷时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用法律规定来保护自己。实践中解决房产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具体应该选择怎样的解决途径,则还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才行。如果您遇到房产纠纷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或是拨打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电话全国免费:400-053-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