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面向北京地区用户推荐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刑事拘留,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先想到的就是取保候审,希望能早日出来,在我国取保候审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那么,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多久可以办理?信之源小编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多久可以办理?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人或者交纳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多久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人或者交纳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多久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人或者交纳金。
第六十七条 人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金的,没收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金、提出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金。
二、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长为37日。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多久可以办理”的介绍,我们知道在刑事拘留期间的,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还需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而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限长不能超过12个月。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专注刑事案件13年,中关村律师事务所律所。如您有法律及律师方面需求,可以在线咨询或是拨打北京刑事律师电话全国免费:400-053-0960。本公司,是一家以主营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刑事拘留,取保候审企业。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21年专注法律诉讼业务,被司法局授予为“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海淀区法律援助集体”“北京律师事务所”“法治援藏行业”。2023年被北京市海淀区政协授予“政协委员工作站”,也是“信用中国•律师行业诚信律师事务所”,更与北京电视台纪实科教栏目的《法治中国60′》《法治进行时》《大律师登场》《民法典通解通读》等节目合作,还是“大数据类公司法律顾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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