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客运: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5、审查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货运: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设备;2、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道路运输站场:1、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2、有相应的人员和管理人员;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机动车维修: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3、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程序企业申请→窗口受理→部门审查并决定许可与否→窗口通知→企业领取许可批文或不予许可的通知书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20个工作日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开业申请书(准确表述申请开业的经营范围);
2、相应类别的开业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窗口领取填写);
3、企业筹备情况简介(包括经营项目、经营场所、经营业主、职工人数、经营规模等情况);
4、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5、企业章程;
6、验资报告、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
7、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8、驾驶员从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明或《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9、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系租用场地,提供租期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有货物堆场的,还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10、异地运输企业到广州申请开设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交所在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申请书(表格)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