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注册公司要提供哪些资料
很多人在开办公司之前,都需要提供各种各样的资料,所以很多人对此都非常的头疼,为了能够给大家普及一下注册资料要提供的资料,小编特意总结了以下几点,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注册公司要提供哪些资料?一六八八做了以下解答。
阶段——工商核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清晰,且身份证上不要写字、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不可拍照后答应。工商局受理完后要扫档且存档,拒绝收取图片的身份证复印件。)
2、代理委托书
(注:左下角委托之处:全体股东签字(不是股东的人不管任什么职位不签,签字要正楷。委托书逼的地方不用填写,去工商局时在填写)
第二阶段——工商登记注册阶段需要的资料
1、法人、秘书联系人、经理、监事、所有董事及董事长身份证复印件。
(注:如果法人、秘书联系人、经理、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已在阶段给过,请忽略。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求同上面的一样。法人、秘书、经理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是股东之外的人。监事是法人经理之外的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之上的股东,可以一人做法人、经理、秘书,另一人做监事。不设立董事会的企业,可以忽略董事及董事长信息。)
2、法人股东提供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仅股东为不是自然人的提供)自己有注册地址的委托人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代租地址的请忽略以下资料:
3、租赁合同(自有地址的提供)
4、租房发票。(税务报到用)(自有地址提供)
5、地址页(指内资公司设立申请书第7页住所证明页)(盖产权单位的公章或是物业盖章,或房主签字)(自有地址的提供此项)
6、房产证明复印件(①注册地址的房子为某单位的,盖产权单位的公章。②注册地址的房子为个人的,房主签字。③注册地址为单位的,且委托给物业的,物业盖章,另提供物业的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其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