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厂房的横向抗侧力体系,可采用屋盖横梁与柱顶刚接的框架结构或屋盖与柱顶铰接的框排架或排架结构、悬臂柱结构或其它结构体系。 6 、7 度时厂房纵向抗侧力体系宜采用柱间支撑,条件限制时也可采用刚接框架;8 度时应采用柱间支撑。
2、 屋盖应设置完整的屋盖支撑系统。屋盖横梁与柱顶铰接时,宜采用螺栓连接。
3、 厂房内设有桥式吊车时,吊车梁系统的构件与厂房柱的连接应能可靠地传递纵向水平地震作用。
4、 在构件可能产生塑性铰的大应力区内,应避免焊接接头。对于厚度较大无法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可采用对接焊缝等强度连接。
柱间支撑杆件宜采用整根型钢,采用焊接型钢时应采用整根型钢制作支撑杆件;超过材料大长度规格时可采用对接焊缝等强拼接;柱间支撑与构件的连接,不应小于支撑杆件塑性承载力的 1.2 倍。
厂房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轻型板材和轻型型钢,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时宜与厂房柱柔性连接;当采用砌体围护墙时应贴砌并与柱拉结,不应采用嵌砌式。
框架体系的整体刚度要大于门式刚架体系的整体刚度。 目前对于厂房结构在纵向的位移差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考虑排架结构横向变形,实际上水平荷载(风、吊车横向刹车力)作用的位置也有局限性,纵向产生不均匀的侧向位移也不可避免。
对于钢结构厂房的回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拆除回收:钢结构厂房在拆除时,可以将可回收的钢材进行分离、分类、切割处理,然后进行回收利用。
2. 维修改造:对于老旧的钢结构厂房,可以进行维修和改造,使其能够继续使用,实现延长使用寿命的效果。
3. 二次利用:对于部分金属材料,可以进行重新加工,制成其他钢材制品,如钢管、钢板、钢筋等。
4. 资源化利用:对于废旧钢结构厂房的零部件,可以进行加工后作为原材料进行再次利用,如废铁、废钢等。
在进行钢结构厂房回收时,需要注意环保问题,确保不会影响周围环境和人员健康。同时,对于可回收的资材,需要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实现资源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