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申请设立股份制合作制企业应提交

  • 图片0
  • 图片1
1/2
新浪微博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新首页
取消

申请设立股份制合作制企业应提交:
(1) 股东签署的协议书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本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决议;其中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其签署的协议书应经过公证
(2) 全体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书面证明,以及被的代表或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 章程及股东会通过企业章程的决议
(4) 董事产生及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的决议
(5) 资产评估报告及对资产评估结果的认可和确认证明
(6)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 股东合法身份证明和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载明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金额、出资方式等。改组设立或职工股东人数较多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也可由原所在企业劳资部门在股东册上签章后,不再提供身份证明
(8)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9) 住所及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包括住所租赁使用证明和产权归属证明复印件
(10) 改组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11) 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定,地方部门规定应审批的项目要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雄安公司注册 孙经理 益久久 仐仐仐寺 溜凌仐益

河北融安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申请设立股份制合作制企业应提交”详细介绍
在线留言

*详情

*联系

*手机

工商注册信息

VIP推荐信息

热门搜索

保定公司注册>保定工商代办>申请设立股份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4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