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司标准溶液具有量值的可溯源性,2007年12月,我司按照国家标准物质的管理要求对标准溶液的技术和生产工艺进行了全面的改进,根据《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我司制造标准物质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和计量法制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评定审查,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特向我司颁发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制标物10000848号)和《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证字第0913号),将我司生产的标准溶液定级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并对所认证的每一个产品授予了具有性的标准物质编号,即GBW(E)******。
我司提供的产品有四大类。
一.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
二.化验试常用试液
三.原子吸收/离子分析标准溶液
四.指示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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