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审计师职称申报研究成果要求
正审计师申报条件
(四)审计研究成果
取得审计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著作、译作,本人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教材,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2.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技术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4.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主持完成本行业、本系统的审计专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审计发展规划等具有创造性的成果4项(每项不少于5000字)。
(五)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职称年限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取得审计师职称满2年,且取得审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由2名本或相近正职称技术人才推荐,可以破格参加评审:
1.个人或所管理的团队获得国家部委或省级以上党委表彰奖励。
2.参研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技术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3.作为受聘参与研究起草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